(原标题:大亚股份已回复北交所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金属表面处理业务和船舶铸件业务研发销售)
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认定准确性,创新研发能力及竞争优势,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等。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认定准确性。公司表示,王淑琴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较低,且不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从持股比例和任职层面均无法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的战略决策、经营方针、资本运作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产生决定性作用,已经与韩庆吉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约定韩庆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已出具《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因此,未将王淑琴认定为共同控制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韩翠玲、胡银基与韩庆吉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其作为公司股东,均根据各自独立意志作出决策,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且两人于历次股东大会/股东会均未提交过提案,亦不存在与韩庆吉共同推荐董事、相互委托投票等共同意思表示情形,不存在一致行动的事实及关系。因此,公司未将韩翠玲、胡银基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
关于创新研发能力及竞争优势。公司表示,关于耐冲击长寿命低碳铸钢丸及其制备方法的核心技术,公司在生产工艺上进行了优化,使得加工成本降低,采用该技术生产的 3M 低贝钢丸较高碳钢丸报告期内三年平均单位成本降低 8.39%,且产品寿命较普通低贝钢丸提高了20%以上,为客户带来了高效低耗的抛丸体验。因此,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在生产成本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金额分别为 1,624.58 万元、1,304.39 万元和1,221.57 万元,公司研发课题主要来自下游行业发展需要及客户需求,主要内容包括新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生产装备优化、磨料应用技术、抛喷丸设备应用技术开发等多个方向,并形成了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部分成果虽未形成专利,但在实践中运用,丰富了公司在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技术储备。因此,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形成了对应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研发成果,相关研发成果转化情况良好。
关于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公司表示,经核查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含报告期内曾经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制或报告期内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大亚再生、千乘金属、嵩岳金属、中久金属、山东海福瑞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益佳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山东英达焊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账户流水,报告期内,韩志宏与公司及前述主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2022 年 9 月-2023 年,公司向大亚海洋销售磨料的价格公允。为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规模,2024 年以来,公司已停止向大亚海洋销售磨料,仅由于其前期所购买的公司金属表面处理设备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基于市场价原则向其销售少量设备配件。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业务和船舶铸件业务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