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5〕118 号──────────────────────── 关于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当事人: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熊猫,A 股证券代码:600599; 徐金焕,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总经理; 黄玉岸,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罗春艳,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1-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5 年 1 月 23 日,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3,000 万元到 4,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盈利;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 2,100 万元到 3,600 万元。同时公告风险提示称:一是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二是公司小贷自有贷款业务剩余存量债权 32,81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根据资产评估情况对该债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2,967 万元,目前账面净值 9,843 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基于公司本届董事会和现有管理层对上述存量债权目前处置进展情况的合理预测,相关处置方案执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6,000 万元至-48,000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7,000 万元至-49,000 万元,较业绩预告由盈转亏。业绩预告更正原因为,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测试,新增对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中存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进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将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调增,相应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2025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7,446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8,124 万元。公司 2024 -2-年年度实际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与预告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变化,且公司迟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变化,且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5 条、第 5.1.4 条、第 5.1.5 条、第 5.1.10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代总经理徐金焕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黄玉岸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春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第 5.1.10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二)相关责任主体异议理由 针对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公司回复无异议,徐金焕、黄玉岸、罗春艳回复异议:一是公司在业绩公告中已充分提示了风险,包括业绩预告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部分存量债权相关处置方案执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等;二是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后即管理层换届,其作为原任管理层成员,已提示要高度重视 -3-并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小贷债权、应收款、预付款等重点事项;三是业绩预告系根据管理层换届前的公司经营状况作出的合理预测,违规系换届后管理层对相关债权及款项全额计提减值所致,且全额计提减值的合理性存疑。 (三)纪律处分决定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 第一,公司未准确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实际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与预告相比发生盈亏变化,违规事实清楚。业绩预告中相关提示未明确披露存量债权相关处置方案执行结果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程度,所涉金额与实际计提减值金额差异巨大,未能充分揭示相关款项可能被全额计提减值,导致公司净利润由正转负相关风险。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已充分提示风险的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第二,时任董事长、代总经理徐金焕,时任财务总监黄玉岸,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春艳均签字确认业绩预告相关文件,导致本次业绩变化所涉相关债权及款项为在原任管理层任期内形成,相关责任人未能合理评估相关债权实现及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未能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所称公司管理层换届、无法预计后任管理层对相关债权及款项全额计提减值不能作为减免违规责任的合理理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 -4-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代总经理徐金焕,时任财务总监黄玉岸,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春艳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6 月 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