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要改革落地!科创成长层来了)
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市场各方期待已久的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
“科创板的创新改革,将持续推动科技金融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有效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支持优质未盈利科创企业快速成长,为我国科技创新生态的繁荣注入强大活力,为中国从制造大国、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筑牢金融基石。”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表示。
根据上交所公布的相关起草说明,《科创成长层指引》共12条,主要包括5方面内容,具体如下:一是明确科创成长层定位,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技术实现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二是规定科创成长层范围,包括存量的上市至今尚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以下简称存量公司)及新注册的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以下简称增量公司)。其中存量公司自本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
三是细化调出条件及程序,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其中,为推动增量公司加速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明确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为降低改革对存量公司及投资者的影响,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调出程序方面,建立科创成长层调整机制,要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符合条件且将被调出科创成长层的公告,上交所及时将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
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科创成长层公司在年报中结合行业特点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影响,并提示公司尚未盈利的风险,在临时公告中及时披露相关风险或者负面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要求持续督导机构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上述风险或者负面事项。此外,要求公司做好层次调整前后股票异常波动的核查。
五是强化风险揭示,对科创成长层股票或者存托凭证进行特殊标识管理,在该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简称后增加“U”。投资者参与交易前需要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但交易改革前存量科创板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不受影响。
市场各方对于科创成长层的反应态度积极。“科创成长层的设立,既增强了市场包容性,又强化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尤其是成长初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加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宗新表示,随着科创成长层制度的完善,以及第五套上市标准适用范围的扩大,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科技企业加入,科创板对科技创新领域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将呈现更加多元的发展态势,为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招商证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杰表示:“科创成长层的设立,是国家坚定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一招,它增加的不仅仅是一个板块,更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闭环生态的关键一环。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优质未盈利科技创新型企业,对未盈利上市公司进行差异化统一监管,兼顾了发展和安全,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日益增长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中信证券高管、投行委主任孙毅则表示,科创板成长层制度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为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企业开辟了更畅通的IPO通道,补齐了科创板对未盈利企业支持不足的短板,让更多处于研发投入阶段、尚未实现盈利但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能够获得资本市场支持。设立科创成长层、重启“第五套标准”等一系列制度优化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科创板服务“硬科技”企业的方向,有助于引导资本流向真正具备技术突破能力的创新主体,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落地,契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此次科创板‘1+6’新政通过设立科创板成长层、重启第五套标准并扩大至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显著提升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包容性,为未盈利但具备核心技术和商业化潜力的企业提供了关键融资通道。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与IPO预先审阅机制,既优化了审核资源配置效率,也强化了风险防控,体现了监管层在支持“硬科技”与保护投资者之间的平衡。”国泰海通证券业务总监、投行委总裁郁伟君表示,新政将加速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前瞻性战略产业的资本化进程,进一步推动科技与资本深度融合。此次改革是科创板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望进一步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责编:杨喻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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