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东医药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强化治理结构)
中访网数据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近日发布公告,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委员会运作机制,强化公司治理水平。新规则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资格随董事职务终止自动丧失。
修订后的规则细化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等,并需向董事会提交建议。若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披露理由。规则强调,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或激励方案董事会有权否决,董事薪酬计划及股权激励需经股东大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则由董事会审批。
议事程序方面,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召集。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需回避表决,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则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结果需及时统计并通知委员。
新规则还要求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委员对议事项保密,并明确规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此次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同时废止。华东医药表示,此举旨在提升决策效率与科学性,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要求,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注:全文基于公告核心信息提炼,不包含注解及具体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