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王一锋、邵恒、严正山、郦冰洁、周宓、谢斐、黄怡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王一锋、邵恒、严正山、郦冰洁、周宓、 谢斐、黄怡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70 号王一锋、邵恒、严正山、郦冰洁、周宓、谢斐、黄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 号)查明的事实,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 2018-2022 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二是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 2020-2021 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王一锋作为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 2018 年至 2022 年年报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 4.3.5 条的规定。 邵恒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 1实勤勉义务,对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的规定。 严正山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 2018 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条、第 2.2 条的规定。 郦冰洁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 2019 年至 2020 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2 条的规定。 周宓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 2021 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三款的规定。 谢斐作为公司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 2021 年至 2022 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三款的规定。 黄怡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 2022 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2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三款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们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们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5 年 5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