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时报观察|构建长效机制 把严监严管落到实处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25-04-30 08:25: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时报观察|构建长效机制 把严监严管落到实处)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这是中证协针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专门出台的规则,行业自律管理“严”的氛围进一步加强。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明确,禁止从业人员直接或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禁止从业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建立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等。《指引》出台意味着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管理将更加全面完整、更成体系,也更加严格。

如《指引》要求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在人员管理方面,即便是从事党务工作、辅助支持业务、综合管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含借调人员也要纳入管理。在行为管理方面,要求有效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查、处置、惩戒、报告、检查等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方位管理。

《指引》要求监管落实落细。券商应当明确监测的范围与标准,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脑MAC地址、公司网络IP地址等关键信息实施监测,防范从业人员利用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账户违规从事证券投资等行为。

有章可循是前提,严格落实是根本。中证协明确,对违规主体进行严肃惩戒追责。中证协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记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发现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等行为的,移交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处理。

在不久的将来,《指引》的落地将构筑起从业人员对违法违规炒股“不敢、不能、不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引导从业人员提高守法合规意识,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投资行为。

责编:叶舒筠

校对:廖胜超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