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大智能已回复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玻璃智能装备厂商)
湖北楚大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创新特征披露充分性,业绩增长可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合理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为玻璃包装容器和玻璃制品生产企业提供玻璃成型设备、粉体物自动配料系统、基于机器人的产线智能化单元等关键装备及智能系统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关于创新特征披露充分性。公司表示,公司核心技术具有技术先进性和技术门槛并应用于相关产品,且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式进行保护,并非通用技术。公司将核心技术应用于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中,自主进行核心软件或系统的开发,公司核心零部件机构件均为自主设计,以自产为主,少数自主设计、定制化外采,伺服运动控制模块中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为外采,但运动控制模块的软件均为公司自主研发,据此生产出的各类主要产品具备明显性能优势,且公司相关产品具有智能化特点,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产品。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引进和培养了一批硕博和行业专业人才,长期在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通讯、光学、机器人及机器视觉、5G+工业互联网等方向从事技术研究和开发,积累了丰富的科研经验,对玻璃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洞察。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191.69 万元、1,323.21 万元和 1,382.87 万元,研发投入不断增加。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以丰富公司核心技术、创新产品。
关于业绩增长可持续性。公司表示,公司从 2014 年开始迈向国际化,公司产品已经出口了近 20 个国家,每年新客户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同时,随着公司不断加强自身海外营销能力的建设,2024年以来,公司自主获取了中东多个国家及泰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客户,且订单金额较大,公司依托销售服务商和自身海外销售团队,境外客户的开拓能力将不断增强。随着公司与境外客户的合作持续深入,公司的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对欧洲部分品牌设备实现了替代,持续推动未来境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境外业务具有持续性,与优质客户的合作也具备稳定性。
公司三大业务相关产品相较境外厂商,具有性能突出、适用范围广、产品类别丰富的产品优势,能够满足国外市场需求的需求; 相对境外厂商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公司境外在手及新增订单逐年情况增长明显良好、在手订单可执行强,公司外销订单充足,预计未来将为公司带来持续增长的外销收入;海运费变化对境外销售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境外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性,境外销售业务增长、高毛利率具备可持续。
关于关联交易公允性、合理性。公司表示,湖北埃斯顿不是专门为公司服务所设立的,2016 年湖北埃斯顿成立后,其主营业务为全系列工业机器人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及服务。自 2022 年起,湖北埃斯顿业务转型,主营业务向提供新能源电池及汽车配件智能产线转变。公司未直接向埃斯顿采购机器人本体的主要原因系埃斯顿集团区域销售管理政策的要求,未直接向外部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原因系利用湖北埃斯顿在机器人领域的领先定制经验及合作关系的延续。湖北埃斯顿在该等产品上的利润率合理,经对比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及关联方与其他交易方的交易价格,无明显差异,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