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采网络索赔案持续征集中 已有受损投资者一审胜诉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4-16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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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博采网络索赔案持续征集中 已有受损投资者一审胜诉)

博采网络(833205)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新进展。据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的消息,其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博采网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胜诉判决。

2023年9月11日,博采网络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及时披露年报、差错更正事项以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董监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来看,截至2023年4月30日,博采网络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6月26日,公司发布了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等在内的多则公告。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博采网络对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其中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10.2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3.36%;调减2021年净利润3712.54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34.02%;调减2021年净资产8895.12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26.1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博采网络2022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提到,该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范围非常广泛,涉及金额非常重大,反映了博采网络的财务基础薄弱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值得一提的是,博采网络于2024年4月19日再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1年、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公司因此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针对前述事项,部分投资者向博采网络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吴立骏律师提示,根据法院判决,凡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买入博采网络股票,并在2023年6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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