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59295238A,以下简称中设咨询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2022年半年报、三季度报存在错报。其中,2022年半年报多计营业收入148.26万元、净利润148.26万元,2022年三季报多计营业收入238.58万元、净利润238.58万元。
二是公司财务及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人员复核原始凭证不到位等内部控制管理问题导致2023年半年报存在错报,多计营业收入202.92万元、净利润178.03万元。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限期更正会计差错并披露,完善财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强化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