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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5-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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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41 号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对梦网云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 号),公司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不

准确的情况,导致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

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余文胜、总裁徐刚、时任财务总监李局春、财务

总监刘勇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责任。

1

本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

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

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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