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岳宇采取责令改正和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岳宇:
经查,我局发现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84245777K,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
2019年末至2023年期间,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就相关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
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存在错误
2020年至2022年期间,你公司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相关收入费用未记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有误。
你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八十三条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七条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和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现要求你于2025年3月18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