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圆股份瞒报超4亿元资金违规占用领罚 这些股民或可依法索赔)
金圆股份(000546)因4亿元违规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10月至12月,公司实控人赵辉组织、策划并安排公司财务负责人方光泉等人进行资金流转,以支付货款的名义将金圆股份4.07亿元资金转至供应商账户。
最终,上述资金流入金圆控股,用于偿还金圆控股欠金圆股份的往来款。这一行为构成对金圆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期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累计占用金额达4.07亿元。然而,金圆股份迟至2024年4月19日才通过临时报告披露上述情况。尽管公司在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报中提及此事,但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金圆股份称,在2023年年报披露前,上述4.07亿元占用资金及占用利息109.67万元已全部归还。
最终,吉林证监局对金圆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赵辉、方光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和4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圆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提醒,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说明金圆股份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在金圆股份披露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后,公司股价在2024年12月2日下跌5.68%,此后进入震荡下行通道,一度跌至4.32元/股的低点。目前公司股价虽略有回升,但仍徘徊在4.80元/股上下,较2024年11月29日立案调查前跌去大约20%。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基于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相关受损投资者可提起诉讼索赔。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收到处罚决定后,方光泉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秘等职务,仅保留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职务。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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