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菲曼超高端定位依赖外销:研发费用率弱于同行,销售费用率偏高)
《港湾商业观察》王璐
2024年年末,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菲曼)递表北交所冲刺上市,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
对于耳机发烧友而言,可能较为熟悉的是海菲曼的高端定位,这也决定了公司主要销售地在境外。然而,从招股书来看,海菲曼所存在的经营压力也依旧不小。
海菲曼主要从事自主品牌“HIFIMAN”终端电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头戴式耳机、真无线耳机、有线入耳式耳机、播放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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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定位,境外占比超六成
招股书介绍,在全球中高端音频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获得10次中国国际耳机展优秀HIFI音频(EHA)金奖、7次日本VGP金赏、2次美国CES创新奖、1次德国iF设计奖和1次德国红点设计奖等专业奖项。
在京东平台上,HIFIMAN的价格从300多到数千,再到最高的超5万元、30万都不等。
财务数据层面,2021年-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报告期内),海菲曼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2亿元、1.54亿元、2.04亿元和8868.5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374.94万元、3624.45万元、5549.98万元和2109.30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3.73%、65.09%、68.66%和68.98%。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0%。
具体来看,报告期各期,头戴式耳机、其他产品,头戴式耳机各期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1.41%、57.96%、58.79%和50.40%,其他产品各期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6.23%、23.19%、23.04%和24.40%;线上直销、线上经销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42.36%、44.47%、48.91%和55.51%,线下经销比重分别为51.14%、46.75%、41.26%和34.46%。
同一时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2.85%、67.94%、66.26%和61.23%,公司在美国、荷兰、日本等地设立了子公司,产品海外销售为主且聚焦美国、欧洲、日韩等国。
从营收占比来看,海菲曼可能也在进行着境外销售调整,扩大境内销售比重,以此来分担风险,境内销售占比分别为27.15%、32.06%、33.74%和38.77%。
海菲曼表示,2022年起随着国内电声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策略,推出国内市场接受度更高的真无线耳机,境内收入占比提升至30%以上。
不过,其也坦言,公司在境外经营过程中面临不同国家的监管政策、贸易保护、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样化的外部经营环境,如公司不能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时作出战略调整,或相关国家/地区对公司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限制性贸易政策,可能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74.18万元、1702.66万元、3023.08万元和1508.59万元,2023年末余额较上年增加1,320.42万元,增幅为77.55%,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44.23万元、65.52万元、134.99万元和85.91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3.00%、3.85%、4.47%和5.70%,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69、10.02、9.00和4.11,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02
研发费用率弱于同行,销售费用率偏高
作为超高端耳机品牌,海菲曼在研发实力方面表现如何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68.08万元、869.03万元和1058.81万元和564.09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42%、5.66%、5.20%和6.36%,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6.30%、6.72%、6.67%和8.58%。
至于销售费用方面,海菲曼看起来要大方得多。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430.73万元、3034.69万元、3834.45万元和1938.71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7.16%、19.75%、18.82%和21.86%,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8.67%、10.70%、12.35%和12.23%。
公司的解释是,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销售模式和营业收入规模等存在一定差异。漫步者产品品类较多且主要面向大众消费级市场,头戴式耳机、真无线耳机、有线入耳式耳机与公司产品品类重合,采用“区域独家总经销商制”的营销模式;惠威科技主要以自主品牌音响销售为主,少量头戴式耳机、真无线耳机与公司产品品类重合,采用“经销为主、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先歌国际务以音箱、功放设备为主,主要采用经销模式,通过借助全球市场的经销商网络销售公司自主品牌、代理品牌的音响产品及配套产品。公司主要从事自主品牌“HIFIMAN”终端电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定位全球高端电声市场,且直销模式占比相对漫步者、惠威科技、先歌国际较高。同时,考虑到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更细来看,在销售费用构成中,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占比最高,超过四成,各期金额分别为912.97万元、1126.99万元、1830.82和795.65万元。
对于数据所呈现的“重营销轻研发”现象,有市场人士认为,耳机市场历来竞争激烈,即便是在超高端领域声名显赫,但研发实力也非常重要,海菲曼明显有着较大提升空间,同时在销售费用方面也可以进行再平衡。
审核问询函提出,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各期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平台服务费的主要构成、支付对象及协议约定主要条款;说明报告期各期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平台服务费向第三方电商平台支付获取的主要服务内容。2,对比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及销售费用率等,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销售费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发展阶段,是否具有合理性。3,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线上销售业务是否存在刷单情况,如是,说明前述情况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说明前述情况对发行人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品牌声誉的影响,说明报告期各期金额、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说明发行人线上经销业务中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使用网络水军及其他未披露的刷单等相关情况,发行人前述营销活动是否存在违反《广告法》及互联网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形,发行人线上品牌直营店运营及与电商平台合作销售的合规性。(港湾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