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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来源:深交所 2025-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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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5〕63 号

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林章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林章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1 月 2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显示,公司以 1.40 亿元价格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的股份,林章威承

诺闽保信息 2019 年至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019 年不低于 1500 万元、2019 年至 2020

年累计不低于 3700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累计不低于 6560 万

— 1 —

元、2019 年至 2022 年累计不低于 1.03 亿元、2019 年至 2023 年

累计不低于 1.47 亿元、2019 年至 2024 年累计不低于 1.98 亿元,

如闽保信息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金额,林章威将予以补偿。

2024 年 4 月,恒久科技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和《更正公告》

显示,

闽保信息 2019 至 2023 年累计净利润为-5549.71 万元,未实现公

开披露的承诺业绩,林章威累计应补偿恒久科技现金 1.43 亿元,

其中 2023 年度新增应补偿金额 5064.47 万元。截至目前,林章威

未按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

林章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3.2.3 条,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

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林章威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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