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蒋军、王磊、余厚蜀、姚晓华、曹秉安、胡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蒋军、王磊、余厚蜀、姚晓华、曹秉安、 胡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8 号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蒋军、王磊、余厚蜀、姚晓华、曹秉安、胡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蒋军、王磊、余厚蜀、姚晓华、曹秉安、胡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准确。航新科技在 2023 年三季报以前对子公司 Magnetic MRO AS 的航材和发动机贸易业务进行核算时,未能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业务的性质,将应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的贸易业务按总额法确认,导致相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 2023 年度报告 1编制过程中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二、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航新科技在对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在 2022 年度将应收账款 5 年以上的迁徙率从以前年度的 100%调整到 90%,在 2023年度将平均迁徙率选取期间由 2022 年度的 3 个年度调整为 5个年度,上述两项调整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8.6.4 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第 7.6.7 条的规定。 蒋军作为你公司时任董事长、余厚蜀作为你公司总经理、姚晓华作为你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所有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王磊作为你公司董事长、曹秉安作为你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胡珺作为你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创业板 2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 年 1 月 1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