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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购新”最高补贴500元!支付立减,不以“交旧”为前提

来源:红星资本局 2025-01-16 19: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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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手机“购新”最高补贴500元!支付立减,不以“交旧”为前提)

红星资本局1月16日消息,今日商务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相关单位介绍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有关情况。

会上介绍,全国各地将从1月20日开始陆续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具体实施时间以当地的通知为准。

红星资本局在会上了解到,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补贴为购新补贴,不是以旧换新,不以“交旧”为前提。

补贴在支付时立减

发布会上,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李佳路介绍,手机等产品补贴采取支付立减方式。消费者购买手机等产品时,不论是通过线上平台还是线下实体店,都可以享受支付立减,第一时间享受到补贴的实惠。

发布会上还介绍,消费者购买补贴产品后,需要配合完成信息采集和产品验证工作。

“手机等产品单价高、体积小、流通性强,采取支付立减方式进行补贴,给补贴资金的监管带来挑战。”李佳路表示,为确保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需要消费者在购买补贴产品后配合做好必要的信息采集和产品验证的工作,这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希望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商务部将指导各地尽可能优化操作流程,简化操作步骤。

对于补贴金额,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的补贴标准为,对于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李佳路也再次强调,一视同仁支持符合条件的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和内外资企业参与到补贴政策中。商务部指导各地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不得人为设置不合理的门槛,一视同仁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参与补贴政策,一视同仁支持符合统一补贴品类和标准的产品参与补贴政策。

不得实施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

“我也要提醒政策参与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履行好企业责任,加强自律,不得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得发布任何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同时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动态跟踪,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李佳路说。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指出,在经营活动中,一方面,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清楚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另一方面,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不得实施虚假打折、虚假比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张正明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以及家电等以旧换新商品价格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将持续加强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及家电质量安全监管,依法督促相关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家电以旧换新,李佳路表示,将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与资金拨付流程,提供换新、安装、收旧等一站式服务,便利群众消费。此外,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和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鼓励政策参与主体通过自建回收渠道、与回收企业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编辑 肖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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