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庞赞松、廖兵余、黄正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036号

(原标题:关于对庞赞松、廖兵余、黄正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036号)

庞赞松、廖兵余、黄正规:

经查,我局发现广西祥盛家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盛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

祥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五位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上述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二、公司制度缺少内幕信息登记管理要求

祥盛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规定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要求、知情人的范围。截至检查日,公司未建立、公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述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六项的规定。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信息披露错误

祥盛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告披露9位董事出席,但董事李海晴未实际出席此次会议。祥盛股份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披露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将未出席的董事李政海披露为出席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披露的出席股东人数错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错误。上述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祥盛股份还存在多处董事会记录错误,股东大会、监事会记录不准确,部分出库单据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庞赞松作为董事长,廖兵余作为总经理,黄正规作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们于2025年1月8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西证监局

2024年12月26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