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游志新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游志新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2 号游志新: 你作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期间,你的儿子游叶桃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买入公司股票23,700 股,成交金额 188,351 元,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卖出公司股票 23,700 股,成交金额 191,970 元。前述买入时间、卖出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导致你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3.4.1 条第一款、第 3.4.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规范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1 月 3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