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1号)

(原标题:河北证监局关于对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1号))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4年11月13日,你公司与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签订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金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共计9,246.30万元,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订立上述经济补偿金合同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河北证监局

2024年12月26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常山北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