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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磊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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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张磊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张磊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200 号

张磊:

自 2024 年 7 月 5 日起,你担任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的董事。你的母亲刘书杰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合计买入长川科技股票 2700 股,买入金额

123816 元,于 11 月 11 日卖出长川科技股票 2700 股,卖出

金额 148340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

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四十

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长川科技董事,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长川科

技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3.1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

3.3.39 条的规定。

我部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长川科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

1

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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