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LIJIAYI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LI JIAYI 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99 号LI JIAYI: 你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你的父亲李建军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1日 期 间 合 计 买 入 公 司 股 票 200,000 股 , 累 计 买 入 金 额3,357,843 元;于 10 月 15 日卖出公司股票 50,000 股,卖出金额 930,500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公司董事,未能督促亲属合规交易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3.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 3.3.39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