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恒久多期财报造假拟被罚 适格投资者勿忘向公司索赔)
ST恒久(002808)近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12月2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ST恒久2019年至2021年多期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罚款总金额达2550万元。
2019年11月,ST恒久完成对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为完成业绩承诺,闽保信息通过制作虚假验收材料、采购合同和伪造项目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等,导致ST恒久披露的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ST恒久合计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00万元、3860.43万元和1754.72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48%、103.96%和123.56%。2021年,公司虚减利润总额1348.7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49%。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ST恒久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董事长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高管林章威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当事人冯芬兰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根据调查结果,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恒久的投资者,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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