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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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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206 号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领股份或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显示,你公司作为威领股份控股股东,在 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期间,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协议转让、被动减

持等原因合计持股比例由 23.93%变动至 17.54%,变动比例为

6.39%。

你公司因协议转让导致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5.41%时,未按照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

》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

报告、公告义务;在完成协议转让但未依规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的情形下,未按前述条款的要求停止交易,继续被动减持公司股

份 0.98%。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3.4.2 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

1

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

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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