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陈焕雄、纪安康、陈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原标题:关于对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陈焕雄、纪安康、陈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陈焕雄、纪安康、陈睿:

经查,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芝股份”或“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87.24万元,占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9.92%,占最近一期(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84%。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披露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仅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松芝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董事长陈焕雄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陈焕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总经理纪安康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纪安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陈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4年12月21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松芝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