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1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91 号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

伍颂颖: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佛山市南华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杨耀光、梁伟明、周柳珠、伍颂颖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4 号),你公司存在以

下违规事项:

一、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

你公司在对联营企业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收益进行核算时,对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存在差

错,导致公司 2024 年半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已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更正后的半年度报告。

二、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你公司 2022 年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账龄对应的预期信

用损失率在 2021 年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但你公司未按

规定经 董事会审议并 披露上述会计 估计变更,导 致公司

1

2022 年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2023 年年报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 2023 年年报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

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属于同一控

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

导致 2023 年年报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8.6.4 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7.6.7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杨耀光、总经理梁伟明、财务总监周柳珠

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你公司董事会秘书伍颂颖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

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

第 4.2.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

任。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2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2 月 25 日

3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华仪器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