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王猛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王猛:
经查明,你作为恒力期货有限公司员工,在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视频号公开进行期货行情分析。
上述行为违反《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经证监会令第202号修改)第三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