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97 号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周成建、李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周成建、李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 2024〕409 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子公司上海库升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康桥东路 800号园区共 3 幢房屋建筑物、产证面积 32,202.84 平方米,你公司在 2023 年年报中将上述房产整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经查,其中 422 平方米在 2023 年末仍在用于你公司品牌直营店经营,直至 2024 年 9 月才对外出租,导致上海康桥东路 800 号园区房产整体在 2023 年末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 你公司 2023 年年报中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不准确,违反了本 1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2.1.1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成建、财务总监李莹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2.1.2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2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