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原标题: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公司对部分电话回访中表示账户非本人操作或使用的客户,未采取重新识别身份、分析识别可疑交易及反洗钱管控等措施。二是客户权益保护不到位。公司投诉举报处理流于形式,处理投诉举报的流程与制度不匹配,公司总部未按制度要求对投资者投诉进行统一管理,对分支机构投诉事项掌握不充分。三是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员工违规买卖股票监测系统,防范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规行为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不足。

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4年12月18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达证券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