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补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43万元:因未经依法批准 擅自占用园地实施建设

来源:挖贝网 2024-12-18 15: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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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力王股份补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43万元:因未经依法批准 擅自占用园地实施建设)

挖贝网 12月18日消息,北交所上市企业力王股份(831627.BJ)因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园地实施建设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补缴相应耕地占用税及产生的滞纳金,总计43.073万元。

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1年起擅自在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的土地实施建设厂房,于201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实际占用土地面积4,809.30平方米(合7.21亩),其中地类为园地4,307.3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公司现需补缴该笔耕地占用税人民币21.5365万元及产生的滞纳金人民币21.5365万元,总计人民币43.073万元。

公告显示,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6日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人民币21.5365万元及滞纳金人民币21.5365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海和王红旗将在2024年12月31日前补偿公司因该税务事项而承担的滞纳金人民币21.5365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海和王红旗将各承担滞纳金的50%。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罚。在2023年,公司就因未经依法批准在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的土地实施建设厂房,并于201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受到东莞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处罚91,166.00元;2023年,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公司作出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8.5%的罚款,即1,850,137.46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29日足额缴纳以上两笔罚款,合计人民币19.41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海和王红旗于2024年5月20日已将上述对公司的罚款损失19.41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力王股份专业从事环保碱性锌锰电池、环保碳性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医疗器械、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数码产品、电子烟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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