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海智能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 适格投资者可继续提起诉讼)
日海智能(002313)投资者索赔案迎来重大进展。据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消息,其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日海智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收到深圳市中院作出的一审胜诉判决,法院支持原告投资者的部分诉请。
今年1月2日,日海智能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和348.41%,由此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日海智能的违法事实,部分受损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根据法院判决,凡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
吴立骏律师提示,日海智能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4月29日到期。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日海智能在被投资者索赔的同时,经营业绩承压。财报显示,自2020年以来,公司归母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亏损。今年前三季度,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归母净利润为-79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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