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提示风险后走出“天地板” 重组成功与否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11-26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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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格力地产提示风险后走出“天地板” 重组成功与否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因正在推进重大资产置换事项,格力地产(600185)近期股价持续上涨。其中,11月21日、11月22日、11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于11月25日晚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1月26日开盘后,格力地产股价由涨停价快速跳水,尾盘集合竞价前触及跌停,报收于7.78元/股,跌幅9.95%。

上述异动公告显示,截至11月25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格力地产市净率为3.52,格力地产所处房地产业市净率为0.83,格力地产市净率指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格力地产还提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11月21日,格力地产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组相关议案,并于11月23日披露《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格力地产称,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取得主管国资部门的正式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的风险。

格力地产曾在2023年3月推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之后因公司被立案调查而中止审核。2023年9月,格力地产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规定,格力地产受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有权向公司索赔投资损失。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格力地产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目前,法院对相关受损投资者的诉讼索赔已有立案,格力地产重组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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