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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原董事挪用资金案终审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电鳗快报 作者:电鳗号 2024-11-25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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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翰宇药业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03刑终1381号《刑事裁定书》,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原标题:翰宇药业原董事挪用资金案终审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电鳗财经》电鳗号 / 文

历时两年半,备受关注的与翰宇药业(300199.SZ)有关联的诉讼终于落下帷幕。7月3日晚间,翰宇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建成犯挪用资金罪,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11月14日,翰宇药业再次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03刑终1381号《刑事裁定书》,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建成犯挪用资金罪已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公告披露的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建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

2022年2月15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公诉机关”)以深南检刑诉(2022)1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建成犯挪用资金罪,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建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犯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建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5刑初195号《刑事判决书》,一审法院认定袁建成非法挪用公司资金1,685万元,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建成因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刑终182号《刑事裁定书》,该院终审裁定: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5刑初195号《刑事判决书》,发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24年7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建成因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5刑初1110号《刑事判决书》,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袁建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近日,翰宇药业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03刑终1381号《刑事裁定书》,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翰宇药业在公告中表示,袁建成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六年以前,且其已于2019年8月从公司离职,自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公司已经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关费用。

业内人士指出,近些年,翰宇药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优化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在国际化战略上不断发力,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特别是在多肽制剂及原料药业务上取得了显著进展。

在未来的日子里,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加强风险防控,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可持续发展。

《电鳗财经》将继续关注后续发展。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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