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鹏博停牌期间突遭立案 两类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
在停牌核查期间,*ST鹏博(600804)突然宣布公司及实控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1月18日晚,*ST鹏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当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鹏博、杨学平立案。
11月15日,*ST鹏博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股价自11月5日至11月14日累计8个交易日涨停,区间涨幅为48.67%,公司就股票交易情况进行核查。经申请,*ST鹏博自11月15日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截至发稿时,*ST鹏博股票仍在停牌中。
在宣布被立案调查的同一天,*ST鹏博还收到了青岛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ST鹏博存在以下违规事项: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青岛证监局决定,对*ST鹏博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ST鹏博今年8月16日已收到过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因此面临投资者的诉讼索赔。*ST鹏博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ST鹏博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以下两类投资者或可向*ST鹏博索赔:一是,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鹏博股票,无论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二是,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鹏博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27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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