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上交所 2024-11-15 17:31: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213 号

────────────────────────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张 翼,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

(〔2024〕8 号)查明的事实,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

-1-

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

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李志华于 2021 年 7 月开始担任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成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2022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案涉期间,李

志华同时是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鼎粮食)

甘南县玉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弘粮食)、龙江月盛

利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盛利)、黑龙江诚运粮屹玉米购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运粮屹)等 4 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

相关规定,荣鼎粮食、玉弘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是公司的

关联法人。

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鹤米程莱农

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程莱)、金鹤农业(齐齐哈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鹤农业)向玉弘粮食、荣鼎粮食、月盛利、

诚运粮屹 4 家关联公司采购粮食产品,共发生关联交易

879,831,895.96 元,公司迟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才对上述关联交

易予以披露。其中,2021 年 8 月 11 日,米程莱与玉弘粮食签订

《粮食购销合同》,首次发生关联交易。截至 2022 年 1 月,公司

与玉弘粮食连续 12 个月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56,738,267.68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1.17%;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3 月期间,公司与上述 4 家关联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关联

交 易 的 累 计 金 额 最 低 为 286,492,760.59 元 , 最 高 为

-2-

805,909,052.2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最低为

15.69%,最高达 44.15%。

(二)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

遗漏

2022 年 1 月至 6 月,米程莱、金鹤农业与玉弘粮食、荣鼎

粮食、诚运粮屹等 3 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450,189,775.39 元,占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净资产的 24.96%。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米程莱、金鹤农业与玉弘粮食、

荣鼎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等 4 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

额 734,901,731.59 元,占公司 2022 年净资产的 43.16%。根据相

关规定规定,公司应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中

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但公司未披露,导致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

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前述行为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监会公告〔2021〕16 号)第三十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五十四条,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3 条、第 2.1.7 条、第 6.3.7 条等有

关规定。针对上述违规事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已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2024〕52 号)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时任副总

经理张翼未勤勉尽责,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事项负有责任,

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等

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中作出的承诺。

(二)当事人申辩意见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张翼回复异议。

张翼提出: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向公司披露其与标的公司的关

联关系,直至接受现场检查后才告知关联关系情况,公司年审机

构未能发现关联关系充分适当证据,并出具无保留审计报告。二

是其分管法务工作,核查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不是其职责,相关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同流、发票流、货物流齐备。

(三)纪律处分决定

针对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

处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一是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且 2022 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

-4-

遗漏,相关违规事实清楚,张翼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其

所称不知情、不分管等异议理由不予采纳。二是公司与关联方持

续多年发生大额交易和资金往来,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

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本所也已针对关联关系发

函督促提醒,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仍未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识别

关联关系,直至行政监管调查介入后才发现并整改。相关责任人

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就关联关系等事项采取充分有效的勤勉

尽责措施,其所称实际控制人未告知、年审机构未查明、交易定

价公允等异议理由不能成为减免责任的合理理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

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

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张翼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1 月 13 日

-5-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贵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