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光集团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公司未以春光磁电作为挂牌申报主体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作出的判断)
11月14日,春光集团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共9问。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公司未以春光磁电作为挂牌申报主体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春光磁电及其董监高是否存在规范性瑕疵、其主要资产及技术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是否存在规避挂牌条件或监管要求的情形及下一步资本运作计划。
问询中,全国股转公司指出,根据申报文件,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789.14 万元和 7,805.21 万元;2023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春光磁电的净利润为 11,017.70 万元。2021 年 5 月,银凤股份把春光磁业控制权转让给韩卫东,2021 年 7 月,春光磁电收购春光 磁业主要经营资产,春光磁业已于 2022 年 11 月注销,春光磁电目前为公司重要子公 司。公司子公司凯通电子、昱通新能源、海英特业务隶属于春光磁业从事磁粉业务的下游行业。对此,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说明将公司未以春光磁电作为挂牌申报主体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春光磁电及其董监高是否存在规范性瑕疵、其主要资产及技术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是否存在规避挂牌条件或监管要求的情形及下一步资本运作计划。
在回复中,春光集团指出,春光有限成立于 2018 年 5 月,为控股型公司,不涉及具体业务经营,主要负责管理下属子公司股权,并对各子公司战略规划、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进行统筹管控。公司主营业务由春光磁电、凯通电子、昱通新能源和海英特 4 家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经营。
春光磁电成立于 2015 年 7 月,成立时间早于春光有限,其主要从事软磁铁氧体磁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未以春光磁电作为挂牌申报主体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作出的判断,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分别处于产业链中连续的上下游,具有较强的业务相关度和业务协同关系,以春光集团作为挂牌申报主体有利于发挥产业链整体优势,推动业务良性发展。春光集团作为挂牌申报主体不构成申请挂牌障碍。春光集团能够对春光磁电实施有效控制。
综上,如以春光磁电作为挂牌申报主体,将不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良性发展,无法充分发挥各“产业板块互相支撑、错位发展”的产业链整体优势。春光集团作为挂牌申请主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作出的决策,符合业务开展情况, 具有商业合理性。
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出具的《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报告期内春光磁电在生态环境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等 52 个领域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违法违规记录。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报告期内,春光磁电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报告期内春光磁电及其董监高不存在规范性瑕疵。
报告期内,春光磁电的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中固定资产主要为用于生产和办公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 域名等。根据春光磁电的不动产权证书、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注册证明、专利证书/专利登记副本、域名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和专利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并经查询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ICP/IP 地址/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春光磁电的主要资产及技术权属清晰、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属纠纷。
公司未以春光磁电作为挂牌申报主体不存在规避挂牌条件或监管要求的情形。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挂牌申请材料,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获得受理。如公司本次挂牌成功,将择机申请公司股票在 A 股上市并交易。春光磁电不存在其他资本运作计划。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专业从事软磁铁氧体材料及磁性器件和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软磁铁氧体磁粉和磁心、电子元器件及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