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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云涛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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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刘云涛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刘云涛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73 号

刘云涛:

你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

监事,你的儿子刘东昇于 2024 年 8 月至 10 月累计买入东方海洋

股票 878,400 股,成交金额 1,917,260 元,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卖出东方海洋股票 80,000 股,成交金额 185,600 元。上述

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杜绝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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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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