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林洋能源:前三季度拟派发现金红利5.47亿元 考虑一年多次现金分红)
11月11日晚间,林洋能源(601222)发布公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8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7亿元,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60.11%。
此外,在高比例分红的基础上,林洋能源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明确表示,考虑将原有的一年一度现金分红方式改变为一年多次现金分红,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33.31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林洋能源正以“智能、储能、新能源”三大业务为发力点,深化布局,持续创新,致力于成为“全球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运营服务商”。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66亿元,同比增长8.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亿元,同比增长6.95%;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0亿元,同比增长5.17%。
11月11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官微发文称,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发布三季报现金分红预案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量及分红总额均创历史新高,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水平不断提高。从分红家数来看,截至10月31日,沪市与深市共计205家A股上市公司公布了2024年三季报现金分红预案,分红家数较2023年同期增长了273%,其中有73家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超过30%,有30家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超过50%。从分红金额来看,2024年三季报现金分红预案预计分红总额310亿元,较2023年同期提升了72%。其中,有5家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在10亿元以上,家数较2023年同期增加25%;有12家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在5亿元以上,家数较2023年同期增加50%。
对于此次拟派发现金红利5.47亿元,林洋能源表示,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努力创造优良业绩,在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积极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努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充分展现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责任心。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3.31亿元(含现金回购金额)。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16.58亿元(含现金回购金额),年度分红比例均超过50%。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还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自2018年以来,公司先后实施完成三期股份回购方案,累计现金回购金额约5.6亿元,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287.06万股。
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华虹电子计划自2024年3月2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首次增持金额)。截至2024年9月1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梳理公告发现,今年以来,林洋能源密集披露中标重大项目、签订海外合同等,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三大板块在手订单较为充足。
11月6日,林洋能源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林洋与沙特Energy Care Company(以下简称“沙特ECC”)签署了智能电表项目的供货合同,由上海林洋提供智能电表产品。根据合同报价测算,合同总金额为1365.9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698.53万元(含税,按汇率7.10折算成人民币)。
林洋能源表示,本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和2025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继续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持续拓展海外市场,不断完善海外业务布局。
公司还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尤其是中东等地区独特的地理条件与能源需求,林洋能源不仅致力于自身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创新与完善,更积极寻找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机会。通过深入了解当地市场,充分利用本土化发展优势,公司持续加强在智能、储能、新能源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为中东以及全球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增添助力。
据了解,今年5月,林洋能源已与沙特ECC在迪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通过优势互补,在AMI智能电表、储能、新能源项目合作、技术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携手加速位于吉达的合资工厂建设步伐,以沙特市场为“据点”积极辐射周边阿曼、科威特等其它中东国家市场区域。据悉,该合资工厂预计年底实现投产。目前,林洋能源携手沙特ECC在智能电表领域取得了丰硕的合作成果,累计订单金额超10亿元。
中银证券研报认为,伴随全球电网建设的加速发展,林洋能源积极拓展海外市场。而公司新产品的推出以及全球化产能布局的完善,有望持续增强林洋能源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