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凡斐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孙凡斐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68 号孙凡斐: 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你担任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种业”)的董事会秘书。你的母亲徐彩凤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8 月 29 日合计买入神农种业股票 16,300 股,买入金额 32,867 元,于 10 月 24 日卖出神农种业股票 11,800 股,卖出金额 36,397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神农种业董事会秘书,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神农种业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3.39 条的规定。 我部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神农种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 1《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1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