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SHI YUAN ZHU、TING HE和WEI GUO CHEN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897 号 关于对 SHI YUAN ZHU、TING HE 和WEI GUO CHEN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SHI YUAN ZHU,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TING HE,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 WEI GUO CHEN,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 经查明,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1 — 2019 年 9 月 5 日,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药业”)与 SHI YUAN ZHU、TING HE、Red Realty LLC签署《股权购买和增资协议》 ,福安药业以 7,300 万美元取得 RedRealty LLC 51%的股权。 2020 年 12 月 28 日,福安药业及子公司福安(天衡)美国有限公司与 SHI YUAN ZHU、TING HE、Red Realty LLC 签署《关于Red Realty LLC 之股权购买和增资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 ,SHI YUAN ZHU 承诺 Red Realty LLC在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600 万美元、2,200 万美元和 3,000 万美元。如果承诺期Red Realty LLC 业绩实现率不足 50%,福安药业有权要求 SHI YUANZHU 和 TING HE 回购福安药业持有 Red Realty LLC 51%的股权。 2021 年 8 月 27 日,福安药业披露《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 ,鉴于 Red Realty LLC 在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月 30 日实现的净利润为-22,663.68 美元,未能实现承诺的 600万美元,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并经协商一致,福安药业及子公司福安(天衡)美国有限公司与 SHI YUAN ZHU、TING HE、Red Realty LLC、WEI GUO CHEN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签署《股权回购协议》 ,约定 SHI YUAN ZHU 以 9,300 万美元回购 Red RealtyLLC51%的股份,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就上述回购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至本纪律处分决定书出具之日,SHI YUAN ZHU、— 2 —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损害了投资者合理信赖,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8.6.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第 1.3 条、第 7.4.1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2.4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福安药业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755-8866 8308)。 对于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0 月 30 日 — 3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