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11-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65 号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

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206 号)显示,你公司存在以

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2019 年 8 月 31 日,公

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株式会社中村超硬签署资产购买

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超)与日本株式会社中村超硬(以

下简称中村超硬)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

江苏三超拟以 19 亿日元购买中村超硬 225 台金刚线制造装

置及相关附属设备、检测设备等,以 3 亿日元购买中村超硬

持有的与金刚线相关的所有技术的使用或实施的独占许可。

2021 年 9 月 27 日,江苏三超向中村超硬发送了《合同解除

1

告知函》

,表示设备无法稳定生产、实现销售,要求解除《设

备买卖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等相关协议。公司未及时

披露重要合同进展。二是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三泓新材料有

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账户均为一般账户,未将募集资金存

放于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和使用,公司在《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 2023 年度《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未准确披露募集

资金账户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5.2.8 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6.2.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

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认真

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1 月 5 日

2

3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超新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