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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买方3亿元股权转让款未按时支付,已向王健林等担保方追究连带责任

来源:红星资本局 2024-10-11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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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辉超市:买方3亿元股权转让款未按时支付,已向王健林等担保方追究连带责任)

红星资本局10月11日消息,永辉超市(601933.SH)的资产出售遇到了新的麻烦。

10月10日晚间,永辉超市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底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约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股份,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但公司至今尚未收到该笔款项。

永辉超市称,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等各方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并请王健林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等的法律责任。

10月11日,截至发稿,永辉超市股价跌停,报2.91元/股,总市值264.1亿元。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此次交易中,买卖双方及担保方均面临着各自的压力:买方大连御锦曾因资金困难调整分期付款方案;卖方永辉超市连续三年亏损;交易担保方之一的王健林,在今年3月出售万达商管控制权,以解决万达商管上市对赌失败危机。

3亿元股权转让款逾期

王健林等人被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0月10日晚间,永辉超市公告,公司曾于2023年底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约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约为45.3亿元。

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前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今年7月,永辉超市公告,因购买方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其正积极处置资产以回笼资金用以支付本次交易股份转让价款。

经过综合评估,调整后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分期进度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可持续经营没有重大影响,经各方协商,公司拟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方集团”)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调整了购买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分期进度并补充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为交易担保方。

左为调整前,右为调整后

天眼查APP显示,大连御锦是一方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据报道,早在2004年,一方集团就与万达集团合作,开发了北京CBD万达广场项目;2009年,双方又共同投资了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项目。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根据《补充协议》,购买方未按照补充协议所约定期限向永辉超市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的, 永辉超市均有权通知后续未付转让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购买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应付未付款项的6%的加速到期违约金。同时,若购买方违反《转让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永辉超市有权要求担保方全体或任何一方为购买方的全部应付未付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永辉超市近三年累计亏损超80亿元

永辉超市出售万达商管背后,其面临着来自零售行业的竞争压力,截至2023年,永辉超市近三年累计亏损超80亿元。

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2023年,永辉超市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44亿元、-27.63亿元和-13.29亿元,三年累计亏损超80亿元。进入2024年,永辉超市仍未摆脱亏损。永辉超市202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377.79亿元,同比下滑10.11%;归母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下滑26.34%。

对此,永辉超市解释,一方面零售竞争态势十分严峻,由于大环境的因素,部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发生变化,同时,广大消费者对商品品质、服务和购物体验有更高的要求,公司客流、客单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主动关闭尾部门店,因此公司报告期整体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今年6月,永辉超市开始进行调改,胖东来团队也参与其中。向同行学习的永辉超市,以求能更好地提升品质和服务。

关于买方和担保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2024年4月,一方集团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金额高达4.63亿元。

今年3月份,太盟投资集团等公司联合向万达商管子公司大连新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达盟”)投资约600亿元。投资完成后,联合投资方合计在新达盟持股60%,万达商管持股将至40%,此举解决了万达商管上市对赌失败危机,但也导致王健林失去了万达商管的绝对控制权。同时,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万达商管的关键资产,万达商管对其的持股比例,也从78.8%降至40%。 

编辑 邓凌瑶 综合自第一财经、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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