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决定

来源:深交所 2024-09-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810 号

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益乐路 223 号

1 幢 1 层;

王腾,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振兴,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刚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吴孟立,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银江”或

— 1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ST 银江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

显示,

2023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 亿元。公司

未在 2023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

*ST 银江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6.2.2 条第一项的规定。

*ST 银江董事长王腾、总经理韩振兴、财务总监任刚要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

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银江董事会秘书吴孟立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

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公司的违

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2.4 条、第 12.6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腾、总经理韩振兴、

财务总监任刚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孟立给予通报批

评的处分。

— 2 —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王腾、韩振兴、任刚要如对本所作

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通过邮寄或者

现 场 递 交 方式 提 交 给本 所 指 定联 系 人( 潘 先 生, 电 话 :

0755-88668308)

对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

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9 月 27 日

— 3 —

— 4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银江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