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丰能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警钟长鸣)
上个月,千亿化工巨头宝丰能源发布了2024年半年报,公司上半年业绩有所回暖,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09%;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46.44%。扭转了此前“增收降利”的不利局面,净利润重回30亿规模以上。在半年报中,宝丰能源提到,公司的化工产品生产及煤矿开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现代煤化工产品生产方面仍存在高温 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在煤炭开采中也存在瓦斯、煤尘、水害、火灾等不安全因素。
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宝丰能源已经经历的惨痛教训。事实上,从2023年至今,宝丰能源正式披露的安全事故就多达5起,共造成6人死亡和6人受伤。除了这些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宝丰能源还披露2021年1月—2024年2月,三年多时间内该公司共计受到行政处罚120次,其中90次涉及安全生产问题。
虽然,宝丰能源公开表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并注重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以减少安全事故对环境和人员的威胁。”但事实上,2023年宝丰能源的安全生产投入却同比下降了93.22%。不仅如此,宝丰能源在半年报和2023年度ESG报告中也没有将任何一起安全事故列入重大风险或重大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事故与处罚之外,宝丰能源自2024年3月开始的安全生产“小罚”依旧不断。
宁﹝银兴﹞煤安罚﹝2024﹞007号显示, 6月13日,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因1支架立柱漏液、支架立柱管子爆裂、支架伸缩梁千斤顶漏液、《红四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预警条件中对井下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矿井涌水量、冲击地压等矿井灾害情况未及时更新等9项违规行为被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处于16万元的罚款。
宁﹝盐池﹞煤安罚﹝2024﹞102002号显示,6月25日,宝丰能源全资子公司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三宗罪”被盐池县应急管理局处以6.5万罚款。
除了安全生产方面屡屡“翻车”,宝丰能源在环境保护上也频频遭到监管关注。2021—2023年,宝丰能源分别因环境保护问题被行政处罚1次、4次、7次,呈现上升趋势。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其中5次涉及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行为、5次涉及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另外涉及未按规定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未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各1次。
近期,宝丰能源又因占用天然牧草地而在环保方面“踩雷”。2024年8月28日,宝丰能源全资子公司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由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1513.73平方米(合2.27亩)天然牧草地和247.03平方米(合0.37亩)裸地建设二号井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被盐池县自然资源局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64亩土地至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民委员会;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513.73平方米(合2.27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1760.76平方米(合2.64亩)土地处每平方米4元罚款,计7043.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