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股份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挖贝网 2024-09-11 2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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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正荣股份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挖贝网9月11日,正荣股份(873380)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近日发布风险事项情况如下:

1、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根据正荣股份实际控制人朱尼华、张萍萍与其兄弟朱家华、嫂子王玲于2012年8月27日签订的《借款协议》,朱尼华、张萍萍向其兄嫂借款130万元,年利率12%,借款期限3年。

根据正荣股份于2021年3月28日出具的《保证协议》,朱尼华、张萍萍尚欠朱家华、王玲130万元本金和相关利息,正荣股份对朱尼华、张萍萍欠朱家华、王玲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出具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案号:(2024)鄂1003民初2169号),朱家华、王玲起诉朱尼华、张萍萍和正荣股份,要求朱尼华、张萍萍偿还借款本金103万元、截止2024年3月12日利息68.2万元及后续利息,要求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正荣股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提供担保》等规定,构成违规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对违规担保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事项

正荣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朱尼华、张萍萍于2021年3月17日登记离婚,使得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由朱尼华、张萍萍变为朱尼华。公司未能于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披露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朱尼华、张萍萍未能偿还债务使得正荣股份代偿相关债务,将会构成实际控制人对正荣股份的资金占用。

挖贝网资料显示,正荣股份专注于畜禽类和水产类饲料的生产和销售,致力于向客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性价比的饲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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