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上海睿净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上海睿净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经查,2021年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返利科技)以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海中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彦科技)股权。你单位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主体,与返利科技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承诺中彦科技在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156万元、22,090万元及24,950万元。在业绩承诺未能完成时你单位对返利科技进行业绩补偿。
中彦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52.60%、43.17%和29.04%,三年均未完成承诺业绩。你单位已于2022年履行了2021年的业绩补偿义务。但截至本决定出具日,你单位仍未履行2022年和2023年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西证监局
2024年 9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