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焦点透视 - 正文

海康威视,4000亿灰飞烟灭!

来源:看财经 2024-09-10 16:42: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海康威视,4000亿灰飞烟灭!)

跟巅峰时期比,海康威视跌去了60%,市值蒸发约4000亿,股价跌回2017年。

当然,$海康威视(SZ002415)$海康威视(002415.SZ)也有过一段高光时刻。

2010年-2021年,海康威视营业收入从36.05亿元增长至814.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32.7%,净利润从10.52亿元增长至16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28.7%。

而且,自上市以来,海康威视的经营业绩逐年上涨,哪怕是2020年,营收增速也达到了两位数。在此期间,海康威视市值从400亿暴增至6400亿,成为A股价值投资的标杆。


但是,在2022年一切都戛然而止。

2022年,在营业收入增速为正的情况下,海康威视净利润骤减23.59%,创下自上市以来首次下滑。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412亿元,同比增长9.68%,但增收不增利,净利润下滑了5.13%,即便算上因注销股份增加的4.7亿元计提费用,也只是勉强为正。

一句话,海康危机业绩失速!

那么问题来了,海康威视业绩失速、股价大跌的原因是什么?海康威视这家公司现在的基本面到底如何?未来还有投资价值吗?

众所周知,海康威视是一家安防公司,但是,经过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国内安防领域已经接近于饱和。

公共设施领域,现在公共场合几乎都是摄像头,再加上政府这两年政府囊中羞涩,对产品性价比要求越来越高,导致这块市场越来越内卷;民用领域,这块市场最大的特点是玩家多、竞争激烈、市场份额分散,在华为、小米这样的公司面前,海康威视并没有绝对的优势。

简而言之,海康威视的基本盘面临巨大的增长压力!

可能有人会说,现在的安防市场早不简单是装个摄像头那么简单,可问题是,如果说安装摄像头是刚需,那么在此之上衍生的应用场景,只能算是锦上添花。说到底,智慧城市虽好,但至少现阶段来说,政府并不想掏这笔钱。

咱们有一说一,海康威视是一家非常努力的公司。

一方面,AI安防概念来袭,华为、阿里以及商汤科技、旷视科技等企业来势汹汹,不断向安防领域扩张,而且只要规模不要利润,给海康威视带来很大压力,但海康威视顶住了这股压力;另一方面,海康威视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包括智能家居、机器人、热成像、汽车电子和储存等,不断为公司创造新的发展动能。

数据不会说谎。

2023年,海康威视创新业务营业收入150.7亿元,同比增长23%;今年上半年,同比增长26.2%。很明显,创新业务的业绩增速大幅超过了传统业务。

再有就是出海。

作为安防巨头,且不说被老美列入黑名单,单就说在全球局势越来越复杂的背景下,安防作为极其敏感的领域,阻力难以避免。但是,2018年至今,海康威视境外收入逐年上涨,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海外业务增速17.5%,超过了国内。

可遗憾的是,尽管海康威视用事实一再证明自身的出色,但是,资本市场并不愿意为此给出乐观预期。

在资本市场看来,海康威视就是面临增速下滑、主业逼近天花板且竞争加剧、海外市场前景不明。

于是,股价喋喋不休。

当然,也跟公司的估值有关。

过去,海康威视的年复合增长率接近30%,导致市场给予了高估值,市盈率一度在40倍以上。但是,随着安防业务增速放缓,再加上整体市场下跌,叠加地缘政治等特殊因素,导致市场一再压缩其估值。

那么问题来了,海康威视还有投资价值吗?

首先,海康威视现在的处境,并没有背离宏观经济的大盘;其次,在“恶劣”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毛利率仍保持在45%以上,尤其境外毛利率高于境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未改变;再有,安防业务虽然放缓,但创新业务出色,公司在培育下一个增长点。

另外,公司管理层仍给出了140亿元的全年业绩目标,海康威视仍然是一个盈利超百亿的优质公司。

或许,市场应该接受海康威视回归平庸,至少在现阶段,指望海康威视重回高增长,并不现实。但不管怎么说,海康威视还是那个海康威视,依旧是A股最优质的那一批公司之一。

#冯柳斥资10亿加仓海康威视#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康威视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