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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赵丰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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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赵丰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赵丰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56 号

赵丰:

根据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173

号),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北京证监局对你出具了《行政处罚决

定书》(

〔2023〕14 号)

。你作为*ST 和科的实际控制人,未及时

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4.5.3 条的规定。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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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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