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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原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未建立健全对香港子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未及时发现香港子公司部分业务风险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立即整改,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子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环节的管控。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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