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48 号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显示,自 2021 年 10 月 30 日起,你公司董事长付小东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你公司将按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直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你公司才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4.6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8 月 30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