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马腾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原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马腾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马腾飞:

经查,深圳前海金万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万鸿或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将深圳金叶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叶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叶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基金财产划拨至你公司关联方深圳前海金万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万鸿文化传媒)的公司账户。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下,金万鸿文化传媒将部分基金财产用于期货交易,部分基金财产划转至其他关联方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周转,给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二是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三是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你于2016年1月18日到2018年3月13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从公司成立至2018年3月13日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你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3年4月3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